根據科技部、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于 2008年 4 月 14 日出臺的《高新
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(國科發火[2008]172號)和 2008 年 7 月 8 日發
布的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國科發火[ 2008]362號)相關規
定,經企業申報、地方初審、專家審查、公示等程序,安徽環球藥業股份有限
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,證書編號為:GF201234000032,發證時間為
2012年6 月29日,有效期為3年。
根據有關規定,公司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,可享受2012年、2013
年、2014年連續三年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,按15%的稅率
征收企業所得稅。 |